
常见问题
私募基金是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、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者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。
按照组织形式,可以分为契约型、公司型、合伙型私募基金;按照投资对象,可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。
“阳光私募”并非特指证券类信托产品,在行业的发展过程中,以信托产品、银行理财产品或者以有限合伙基金等合法合规的方式,通过非公开方式向高端投资者募集资金,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(不限于证券市场),定期向投资者公布业绩的投资基金都被约定俗成地称为“阳光私募”。
区别于传统的私募基金运作,“阳光私募”的基金成立、相关的信托关系、资金保管关系都受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等相关法律的要求,这也使得整个行业走入“阳光下”,进入了一个规范的运作时期。
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属于阳光私募基金,是借助信托公司的平台发行,经过监管机构备案的信托业务品种。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由银行进行托管,证券由证券公司托管,并在银监会的监管下,投资于证券市场,定期发布业绩。
从法律结构来看,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实是一个信托产品,通过信托合同来框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,共有四方参与: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,提出投资建议;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,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,并承担监管之责;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,保证资金的安全;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,保障证券的安全。
是的,信托公司公布的净值是扣除信托管理费、银行托管费、律师费等费用,以及业绩提成之后的净值,是客户实际所得。
阳光私募产品一般定期开放(月度或季度)。若当期有申购需求,申购资金最迟必须在开放日当天到达信托合同指定账户,申购资金的份额核算以开放日当天净值为准;若当期有赎回需求,一般在开放日之前5天必须提交赎回申请(具体时间由信托公司自行规定),赎回时的净值以开放日当天净值为准。
是的,信托公司公布的净值是扣除信托管理费、银行托管费、律师费等费用,以及业绩提成之后的净值,是客户实际所得。